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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
 [打印]添加时间:2024-02-02  浏览次数:513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23〕54号)文件要求,中国纺织工程学会将在纺织领域开展第十八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渠道和名额

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的各分支机构、团体会员单位和省级纺织工程学会可分别在本专业领域、单位和所在地区范围内提名符合候选人条件的1名青年人才报送至我会。我会将对候选人组织评议,最终向中国科协推荐2名候选人。在同等条件下,符合条件的历届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纺织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优先推荐。

四部委联合将在全国评出不超过100名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从中还将产生不超过10名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获奖者。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2.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的业绩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纺织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做出突出贡献;

(2)在纺织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做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纺织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国青年科技奖特别奖评选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在纺织科学研究或工程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堪为遵守科学道德典范的优秀青年科技领军人才。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历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历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获得者(含团队奖负责人),不作为中国青年科技奖被提名人选。

6.中国纺织工程学会高级会员。

三、提名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优先提名承担“卡脖子”国家重大攻关任务、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任务,并做出重要贡献的纺织青年科技人才。

2.严格评选条件,坚持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机制,不要求提供论文影响因子等内容。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等是评价的重要参考,应与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中的有关内容对应。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提名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提名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提名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

4.候选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做出的成果为主,候选人应作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和西部地区艰苦行业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

5.候选人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干部管理、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的,还需按照《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相关工作应由提名单位统一组织,不得由候选人个人办理。

6.候选人提名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候选人所在单位应对提名材料(含附件)进行保密审查并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提名资格。

四、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材料均为线上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各提名单位确认提名人选后,请通知候选人注册“中国科协智慧科技人才评审系统”(http://kecaihui.cast.org.cn/login),在线填写、上传附件材料,于2024年3月29日17:00前完成提交。候选人需进行STID认证,凭“推荐码”提交,“推荐码”请向我会申请领取。

《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附件1)仅供参考,具体填写信息以系统为准。请对应上传代表性成果、重大项目、重要组织任职、重要奖项等附件材料,以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无固定模板,加盖公章)、征求意见表。

若候选人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2)。若候选人为企业负责人,须提交加盖公章的《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3)。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琼琼,舒伟

电  话:010-65017711, 65011750

E-mail: ctesxueshuchu@126.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延静里中街3号主楼6层

 

附件:

1.中国青年科技奖提名表(样表)

2.中国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

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附件1_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