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5年 第3号
为保障纺织企业加工贸易用棉需要,现就2025年棉花关税配额外优惠关税税率加工贸易进口配额以下简称“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申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配额总量
2025年棉花进口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总量为20万吨,实行凭合同申领的方式发放。当配额发放数量累计达到配额总量,将停止接收企业申请。
二、申领条件
2025年8月1日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没有违反《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的行为;可以开展棉花加工贸易。在具备前述条件的前提下,还必须符合以下所列条件之一:
(一)纺纱设备(自有)5万锭及以上的棉纺企业;
(二)全棉水刺非织造布年产能(自有)8000吨及以上的企业(水刺机设备幅宽小于或等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2000吨,幅宽大于3米的生产线产能认定为4000吨)。
三、申请材料
企业申领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并加盖公章:
(一)2025年棉花进口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申请表(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进口棉采购合同复印件。
四、申领程序
(一)企业可根据棉花加工贸易需要,随时申领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将纸质申请材料提交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委托机构”)。2025年滑准税加工贸易配额的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以委托机构收到企业纸质申请材料为准)。
(二)委托机构接收企业申请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到委托机构转报的企业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棉花进口配额管理系统向企业发放配额证,并将电子数据传输至海关。
五、配额证管理
(一)配额证贸易方式为加工贸易,并注明进口棉采购合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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